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10-15 16:43 江蘇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2024年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精神,現(xiàn)將鎮(zhèn)江市2024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受理機構
根據(jù)規(guī)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鎮(zhèn)江市教育局認定。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轄市區(qū)(丹陽市、句容市、揚中市、丹徒區(qū)、京口區(qū)、潤州區(qū)、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二、認定對象范圍
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在我市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有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在本市居住,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人員可在取得居住證的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本市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已取得合格學歷的全日制在讀學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屆畢業(yè)生和在校生請結合認定工作開展期間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選擇認定機構,以便參加現(xiàn)場確認、體檢和領取證書);
4.駐我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武警可在服役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5. 港澳臺居民持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申請人員經(jīng)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市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jù),認定機構將視違法犯罪具體情節(jié)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結論。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diào)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五)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四、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wǎng)上報名申請
2024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第三次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時。我省免試認定改革高校2024屆畢業(yè)生可于6月份起進行網(wǎng)上報名。
(二)現(xiàn)場確認
1.申請第三次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10月29日至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F(xiàn)場確認地點為鎮(zhèn)江市政務服務中心(冠城路8號)三樓窗口。
2.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請關注相關縣級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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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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